有關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條文-原條文修正增加「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」於今日經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審議(三讀通過)。 103-01-03 日期:103-01-03有關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條文-原條文修正增加「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」於今日經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審議(三讀通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