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訓練
講題: 從民事法的角度看違章建築
| 開課日期 | 中華民國 108年07月30日(二) |
|---|---|
| 上課時間 | 上午9:00~12:00 下午1:30~4:30- |
| 上課地點 | 臺中直轄市總工會(豐原區中山路442號) |
| 時數 | 6小時 |
| 師資 | 李宏志 老師 |
| 開課單位 | |
| 備註 | 1.違章建築之權利性質 2.得否主張物上請求權及善意受讓 3.基地租賃及優先購買權 4.第三人異議之訴 |
| 注意事項 | 本次課程依「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」得按實際演講時數計算。報名參加會員請準時上、下課。 如遲到、早退十分鐘以上及中途離席十分鐘以上者,依據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(構)學校認可辦法規定所有時數將無法列入折算時數,尚祈見諒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