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與職掌

理 事 會 職 權

一、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。

二、審議會員入會、出會、退會、停權、復權。

三、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

四、議決理事、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。

五、聘免工作人員。

六、擬定年度工作計劃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
七、其他依法應執行事項。

監 事 會 職 權

一、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

二、審核年度決算。

三、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。

四、議決監事、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
五、其他依法應監察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