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訓練
講題: 一、民法與土地法有關共有土地處分實務研討 二、地政士就不動產爭訟事件應有之認知
開課日期 | 中華民國 111年03月12日(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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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時間 | 上午9:00~12:00 ;下午1:20~4:20- |
上課地點 | 大里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6樓會議室(大里區新光路32號) |
時數 | 6小時 |
師資 | 陳金村 律師 |
開課單位 | |
備註 | |
注意事項 | 本次課程依「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」得按實際演講時數計算。報名參加會員請準時上、下課。 如遲到、早退十分鐘以上及中途離席十分鐘以上者,依據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(構)學校認可辦法規定所有時數將無法列入折算時數,尚祈見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