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訓練

講題: 民法相關實例研習

開課日期 中華民國 105年08月21日(日)
上課時間 上午9:00~12:00 下午1:30~4:30-
上課地點 豐原東區扶輪社會議室(豐原區豐原大道3段343巷62號4樓)會本部樓上
時數 6小時
師資 李宏志
開課單位
備註 1.代位繼承、再轉繼承 2.自己代理、雙方代理、特別代理 3.新版租屋契約違規最高罰50萬元 4.收回出租房屋限制
注意事項

本次課程依「與地政士專業訓練相當之證明文件及得折算專業訓練時數規定」得按實際演講時數計算。報名參加會員請準時上、下課。

如遲到、早退十分鐘以上及中途離席十分鐘以上者,依據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(構)學校認可辦法規定所有時數將無法列入折算時數,尚祈見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