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令轉發
- 106-11-08
- 轉知-經濟部檢送106.10.12研商刪除公司登記表上公司及負責人印鑑會議紀錄
- 106-06-14
- 修正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」
- 106-05-25
- 修正「不動產經紀人專業訓練機構團體認可辦法
- 106-05-15
- 修正「平均地權條例」部分條文
- 106-05-05
- 修正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」第2條條文
- 106-01-12
- 修正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部分條文
- 105-12-20
- 廢止「辦理地目變更注意事項」,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日生效。
